公司金融
对公存款类产品
1. 通知存款
[产品介绍]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开户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1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1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7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7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产品优势]
1.不约定存期,只约定支取时间,方便企业资金管理;
2.闲置资金增值保值,有利于企业资金规划;
3.活期存款定期收益,有效提高客户效益;
4.支持通知存款自动转存功能。
[适用对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其他组织以及所有公司类客户。
2. 协定存款
[产品介绍]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存款单位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民银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产品优势]
1.计息方式灵活,不影响客户正常结算和资金往来;
2.利率较活期存款高,大大提高客户收益;
3.办理、操作简便快捷。
[适用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均可申请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
3. 定期存款
[产品介绍]
单位定期存款是银行与单位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支付本息的存款。产品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的六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产品优势]
1.存取款灵活方便,办理手续简便;
2.利率上浮同业最高,最大限度提升客户收益;
3.支持单位定期存款自动转存功能。
[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户条件的有大量经常闲置资金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国家规定不计付利息的除外。
4. 协议存款
[产品介绍]
协议存款是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针对部分特殊性质的中资资金,如邮政储蓄资金、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等开办的存款期限较长、起存金额较大、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商定的人民币存款品种。除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外,其他协议存款不得提前支取。
提前支取全部协议存款时,存款行应按双方协议规定的提前支取时的适用利率计算利息。
[产品优势]
1.存款利率、存款期限、结息和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均可由协议存款双方协商确定;
2.存期长、利率高,企业可获取长期、稳定的利息收益;
3.为存款企业拓展资金运用渠道。
[适用对象]
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邮政储蓄资金、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等。
5. 单位大额存单
[产品介绍]
大额存单是指我行面向非金融机构的单位投资者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大额存单是由我行面向单位投资者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可办理期限:为 1 个月、3 个月、6 个月、9 个月、1 年、18 个月、2 年、3 年共8个期限。
该产品采用的是协议付息、到期还本的方式,可按月、季、半年、年等方式。
[产品优势]
1.收益高、更安全;
2.期限多、更灵活;
3.可质押、可定制。
[适用对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其他组织以及所有公司类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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