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在太原召开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00,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
(四)会议地点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22楼会议室
(五)会议方式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核定2024年度不良资产(信贷与非信贷) 呆账核销额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止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股东将有权出席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于会上投票(对于股权质押的股东,将根据公司章程限制投票权)。
(二)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三)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请的律师、其它中介机构代表及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为保证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提前办理会议登记,具体办法如下:
(一)内资股股东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也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2、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5:00至17: 30。
3、登记地点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二)H股股东
详情参见本行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告。
五、其他事项
(一)拟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请填妥及签署相关回执,并于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H股股东递交方式另行公告。
(二)股东大会参会回执样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授权委托书样本请到本行网站(http://www.jshbank.com/)下载。
(三)会议资料及联系人
本次会议议案资料存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供各位股东查阅。
联系地址: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人:刘先生
传真: 0351-6819503
电子邮件: gqjsbank@163.com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相关资料可查询本行网站(http://www.jshbank.com/)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
附件:1.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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