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调整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8
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调整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文件要求,现我行对部分业务规则调整如下:
一、加强账户管理
自2016年11月28日起,同一个人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含借记卡、活期存折),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同时,我行将对同一客户开户数量较多的情况进行摸排清理,存款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我行任一网点作出说明,核实开户的合理性。对于无法确认合理性的,将采取引导客户撤销、归并账户,或者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
郑重提示:我行在核实存款人身份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存款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存款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
二、加强转账管理
自2016年11月28日起,除向本人在我行开立的账户进行转账外,个人客户通过ATM、VTM、STM和多媒体自助查询机办理行内转账,或通过VTM、STM办理跨行转账的,我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受理后24小时内,您可以申请撤销转账。
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客户通过ATM和多媒体自助查询机办理跨行转账的,我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受理后24小时内,您可以申请撤销转账。
我行卡通过柜台申请撤销,非我行卡请咨询发卡银行。如有疑义,请咨询95105588。
请您关注我行业务规则变化,并提前做好安排,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全国客服热线
信用卡贵宾热线
手机银行
微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