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晋商银行关于取消和暂停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8
晋商银行关于取消和暂停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银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晋发改服价发【2017】618号文)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原服务项目见《晋商银行服务收费标准(2017年修订版)》第二部分—政府指导价—项目编号1008)。我行通过异地本行柜台(含ATM)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实行免费(不含信用卡取现)。
2.暂停收取本票工本费、本票挂失费、银行汇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原服务项目见《晋商银行服务收费标准(2017年修订版)》第一部分—政府定价—项目编号1003、1004、1005、1006),暂停收取本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手续费(原服务项目见《晋商银行服务收费标准(2017年修订版)》第二部分—政府指导价—项目编号1002、1003)。
3.暂停收取单位账户补制回单、单位账户补制账户分户账等两项收费(原服务项目见《晋商银行服务收费标准(2017年修订版)》第三部分—市场调节价—项目编号1010、1011);暂停收取凭证工本费—收费凭证、进账单、现金缴款单收费(原服务项目见《晋商银行服务收费标准(2017年修订版)》第三部分—市场调节价—项目编号1020)。
4.目前,我行对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不含信用卡)均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无需客户申请。现阶段对单位客户同一客户号下所有账户均免收账户管理费,无需客户申请。免收账户管理费范围包括:单位账户开户、验资账户开户、单位账户管理费、单位账户信息变更、单位账户信息查询、单位账户印鉴变更。后续如有变化,以营业厅最新公示为准。
本公告内容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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